自初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精品小说网www.gasstav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胸口分不清是因为惊吓还是奔跑的原因而剧烈起伏着,身体痛得我几乎要晕过去,嘴角和身下的满片鲜红却连我自己也害怕。

──不断蔓延涌出,好像提醒着我,再这样下去……会死。

闷哼一声,我艰难地缓缓侧过头去,不远处那女孩正静静地躺在那里,看上去十分苍白纤弱,却没什么伤着的模样。

我不禁松了口气。太好了,她没事……

颤巍巍地想伸手触碰她、想确认她是否真的安好无恙,可是大脑不受控制,连想动根手指头都已十分困难。

我也、只能到这里了吗?

我……会死吗?

耳边不断响起刺耳的剎车声和喧嚷声音,我的意识却越飘越远,飘到了连自己也无法触及的地方。

思绪,彷彿回到了难忘的十七年前──

★★★

初识方巧欣,是在十七年前那间在当地规模还算挺大的国小。

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时,从眼角瞥过去,我发现她比同龄的朋友还要瘦小,似乎很怕生的怯懦模样,一个人在座位上发呆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我承认那个年纪的男生就是特别屁孩白目,看到女孩子就特别想欺负欺负,当然我也算在内。

而谁又知道这一惹上,竟然就是十七年没完没了的纠缠?

方巧欣其实那时候还没有那么呛辣,就像个普通的女孩子一般,看上去虽然并不特别漂亮,但瘦瘦小小的样子还挺招人保护欲。那时开学典礼刚结束,下课钟响没多久,我还在位子上琢磨着等会该怎么捉弄她,那边几个男生就已经出手去到处荼毒女生,结果就看到她头一低,眼泪就啪答啪答地掉了下来……哭了。

「喂、你们是不是男人啊?竟然把女生弄哭!」下意识就衝出去护着那个哭得悽惨的女孩子,我也忘了刚才我本来也会是那个害她掉眼泪的屁孩,模样好像很冠冕堂皇。

那个年纪的屁孩其实对「男人」这词没有什么领会,只是懵懵懂懂的崇拜。而男人的代名词大概就是灌篮高手的樱木花道那种的,总之惹女孩子哭是大忌、这大概是每家老爸调教出来的成果之一。

而且──虽然乱七八糟就成了英雄,不过看着她闪闪发亮的崇拜表情,心里的得意就这么膨胀得盖过了心虚,好像自己真成了真男人一样。

我想,估计她就是那时候开始跟着我到处跑的吧。

「喂,要不要一起去抓蚱蜢?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都市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离婚后还是选择同居(H)

离婚后还是选择同居(H)

一枝独秀
大一那年,孟晗汐顺利成了沈衍的女朋友。沈衍性格冷,话也不多,大抵是恋爱时期的荷尔蒙在作祟,不管他做什么,孟晗汐都一脸着迷。要是以后能嫁给他,不仅能看帅哥,还能天天睡。可热恋期的甜蜜并未持续多久,某天,孟晗汐一觉醒来,发现时间突然来到了五年后。好消息,她和沈衍确实结婚了。坏消息是,离了……离婚?孟晗汐对于这几年的记忆一片空白,她鼻子一酸,“沈衍,这才结婚几年啊,你怎么就变心了?”沈衍看着她,幽幽道:
都市 连载 2万字